現在全國各地很多上師勸大家放生,很多弟子也在放,原以為大家放得比較不錯,但經過多方面觀察,不少人的行為一點都不如法。因此,通過這次交流,希望你們以後放生時,必須要如理如實做到以下幾點:
(一)所放的眾生要在三寶加持下釋放。我在儀軌中也提過,放生之前,要用《聞解脫》、《系解脫》、《般若經》、《心經》、《金剛經》,或者佛像、轉經輪等三寶所依,加持所放的動物。像犛牛、大鳥等軀體大的,必須要接觸它的頭;泥鰍、小魚、麻雀等軀體小的,則應在筐子上方晃一晃。總之,每個眾生都要獲得三寶的加持。
(二)要讓所放的眾生喝到甘露。甘露丸一定要來源清淨,若是破誓言者、密乘戒不清淨者手中傳來的,不但沒有加持,反因晦氣而對眾生有極大損害,所以最好是高僧大德賜予的觀音丸、解脫丸、放生丸等。將這些甘露丸泡在水中,如果是魚類,則倒在桶裡;如果是鳥類,則灑在它們身上,或想辦法讓它們喝到。密續中經常有見解脫、觸解脫、嘗解脫,這即是所謂的“嘗解脫”——品嚐之後得解脫。我以前每次放犛牛時,有些犛牛特別厲害、很難接近,但也要想盡辦法、花很長時間逮住它,張開它的嘴,把甘露倒進去,這樣品嚐後才能得解脫。
(三)要在所放眾生的耳邊唸經。所念的內容,最好是《放生功德文》中藥師七佛、八大菩薩的名號,緣起咒,及《普賢行願品》等。現在很多放生儀軌,雖不敢說完全不如法,但有些是為宣揚個人而造,對眾生有沒有大利益很難說。所以,希望菩提學會的道友們,以集體性、組織性放生時,一定要念我們的儀軌。並不是說我的如法、別人的就不如法,不是這個意思。我曾對比過很多儀軌,假如別的儀軌可以,我也沒必要再編集,但通過詳細觀察,為了對所放的眾生負責,我們才融合顯密的放生精要,匯集了這一套完整的儀軌。
現在很多人放生時,行為千奇百怪、莫名其妙。我見過很多放生的場面,有些人該念的佛號不念,只是在所放眾生的旁邊點香、轉繞,拿一些黃布開始飄,甚至還在一旁唱歌,美其名曰:為令所放的眾生心生歡喜。所以各個地方有不同的習俗,而這些習俗中,有些完全是民間做法,跟佛教沒有任何瓜葛。若是這樣,我們花那麼多錢把眾生放了,但它到底能不能獲得解脫也不好說。
包括有些寺院的出家人,放生儀式恐怕也值得觀察。我並不是說全部不如法,但個別地方還是存在一些問題。因此,希望大家以後放生時,行為一定要如理如實。
(四)動作要輕柔。有些居士放生時,把魚在空中隨便亂扔,一點悲心也沒有,這樣肯定不行。按照《俱舍論釋》的觀點,若讓眾生內心產生極大恐慌,來世自己會變成精神癲狂者或瘋子。所以,這些方面應該注意。
(五)發心要清淨。大家放生時要像放生,不要只是過個形式,要麼以放生為藉口化緣,要麼找這樣那樣的人,這都沒有必要。當然,放生時每個人的發心不同,有些是為了健康無病,有些是為了漂亮,有些純粹是出於好奇。原來四川有些人說要去放生,我問他們為什麼去,回答是:“聽說龍泉湖很好玩,回來時可在農家樂那邊休息,特別舒服!”以這種心態放生,沒有什麼意義。應該發起利益眾生的大悲心,一心一意想幫助眾生,如此參與放生、念諸佛菩薩名號,才有真正的實義。
(六)放生最好是親力親為。有些人認為:“我捐點錢放生就可以,不一定要親自去。”這是一種懶惰的藉口。實際上你若親自去放,和大家一起共誦儀軌,親手把眾生放回大自然,功德肯定比你捐錢隨喜要大得多。隨喜雖說也有功德,但按照《俱舍論》和《毗奈耶經》的觀點,親自去做的善根更殊勝。因此,各方面因緣具足時,放生最好是親自去。
(七)放生時要注意環保。有些人放生從不考慮對周圍的影響,比如把毒蛇放在人煙密集的地方,讓當地人苦不堪言,而且引起很多麻煩。因為現在不像古代,人煙稀少之處幾乎沒有,所以很多情況都要考慮。曾有一則新聞報導,有一群放生的人,在農村放了千餘條蛇,每到中午、晚上,蛇就會往村民家裡爬,許多雞被咬死了,人們晚上睡都不敢睡,甚至有的老太太被嚇哭了。當然,有人說毒蛇不能放,因為它是害人的。這種說法也不對,畢竟它是一條生命,只不過以嗔心而轉生,故也值得我們維護。
(八)放生應選擇地點,觀察所放眾生在什麼環境中可以存活。譬如,水生動物有很多種,有些是淡水裏的,有些是海水裏的,如果你一看見是魚,就隨隨便便倒到海裡,也許它不能在那裡生存,一下子都死掉了,統統漂在水面上,對環境也是一種污染。所以,在放生之前,首先要打聽好這些動物適合什麼環境,買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。
(九)不定期放生。很多人常在四月初八、六月初四等佛教紀念日,或每個月的初八、十五、三十號放生,這樣的話,很容易被魚販子等人抓住規律。聽說以前拉薩那一帶,每個月的十五號、三十號,街上就會出現很多要被殺的動物,而且那一天的價錢特別高。雖然按理來講,佛陀的誕生日、成道日做善事功德很大,但如果牽涉到眾生的生命,我們也不一定非要如此,否則,有些商家可能會趁機提價,特意去抓很多眾生。
(十)遣除幾種常見的誤區:
1.有些人認為:“救出正在屠刀下的眾生,這才叫真正的放生,故應該去市場上買動物。”這種想法雖然好,但在價錢上,肯定差別很大。如果你去批發市場,一斤泥鰍可能要15塊錢(以前我們剛開始放生時,泥鰍是一斤3塊錢左右),而若在市場上買,則要二十幾塊錢。雖說市場上的動物很可憐,你花高價也願意,但那些魚老闆很壞,他把這一盆賣完後,又到批發市場去再拿一盆,回來繼續宰殺。這樣一來,我們的錢在中間就被浪費了,救不到很多眾生的生命。
2.有些人放生沒有經驗,買時雖然過了秤,但送到放生地點的時候,根本不過秤。如此一來,有些市場老闆特別狡猾,中途把魚卸掉一部分又帶回去,然後再把剩下的運去放生。結果到了那裡時,如果真要過秤,可能連一半都沒有。所以,沒有經驗的人,剛開始會遇到很多問題。假如你是長期放生,對這些更要注意;即便不是長期放生,跟市場上的人打交道,也要用智慧進行觀察,看放生的結果怎麼樣?整個過程中如何監督一些環節?不然的話,很多錢不知不覺就白白浪費掉了。
3.有些人認為:“放生錢不能直接給魚老闆,否則他有了錢之後,還會再買動物殺生。”這種說法不成立。因為那些魚、泥鰍本來就是錢,即使魚老闆不賣給你,還可以賣給其他人,因此,過於計較這些可能沒有必要。
4.如今藏地有些人說:“殺犛牛是應該的,以此可刺激經濟發展,提高牧區的生活水平。”這種說法不合理。發展生產力不一定非要殺生,還可以有很多其他途徑,如學知識、辦工廠、製造工藝品等。殺生是造惡業的行為,即使能賺到錢,也是很卑鄙的一種產業。然而,現在很多人既不懂慈悲的理念,也不懂放生對大自然的和諧作用,一味地鼓吹“殺生致富論”,這是相當可悲的。
總之,現在有些人放生,從頭到尾不太如法,急急忙忙把錢花光了,結果卻沒救到很多眾生。即使救了一部分,也沒有令其與解脫法結上善緣。因此,大家以後放生時,一定要注意這些問題。
現在有些道場和學會,兩三年中一次放生也沒有,這不太好。我到外面去的時候,像上海、汕頭等地,有些居士是天天放生,真的很了不起;也有些居士是每個星期都放生,或每個月都放生。這一點,我們不一定能做得到,但即便沒有這種能力,每年放生一兩次也應該沒問題。前段時間我寫了一封信,要求學會一年要放幾次生,但真正能依教奉行的,恐怕沒有。其實別的事情,我不需要你們依教奉行,但利益眾生、弘揚佛法方面,倘若我提的建議有價值、有意義,希望大家還是要斟酌,盡量記在自己心裡,這樣對自他都有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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