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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將“光明”誤解為“光芒”/創古仁波切

 

當我們受煩惱障與所知障所蒙蔽時,他們再怎麼晦暗,也不會影響到所遮蔽的心之本質,而心之本質,即是本俱的明性①,也是空性。

 

自心本質其中的一個層面,通常被稱為“光明”或是“明光”。大部分的人會覺得“明性”比“空性”較難認出。之所以較難,並不是它真的比較難以認出,也不是它比較微妙,而是因為它是我們一切經驗的基礎,它一直都在,我們對它是如此的習以為常,以至於無法相信我們一直經驗到的,就是這個“明性”。

 

當有人告訴我們說,心的本質是本俱的“明性”時,我們不會相信指的就是我們所體驗到的,自心這個基本清晰的認知能力,我們期待它會放射出電燈、比燭光還強烈的光。但是,這裡的“明性”指的就是心與生俱來就能認知、能經驗到一切現象的能力。透過練習,這個能力的確能夠增強,最後發展成為佛的兩種智慧:如所有智與盡所有智②。

 

注①:“明性”的藏文是“薩瓦”,被翻譯為“光耀”、“明亮的覺性”,以及“清明”。即使字面上這樣的涵義,但是我們千萬不能將它誤解為來自燈泡的某種光。它指的是持續的覺性,亦即那個能夠覺知的、心所具有的覺性。

 

注②:如所有智,諸佛了悟輪涅一切現象之真正實相或本質的智慧;盡所有智,諸佛對一切輪涅現象無所不知、無所不曉的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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